司 长: 魏 苇 副 司 长: 孙大立、张立国、邱学军 主要职能: 主管同外国谈判签订领事条约、设领协议和其他有关领事方面的协议等;指导地方外办管理外国在华领馆有关事务;指导我驻外领事机构的领事侨务工作;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案件;颁发护照和签证;办理公证、认证及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法律文书等。 电 话: +86-10-65963500
2008年9月2日,泰国政府宣布曼谷地区进入紧急状态。
外交部领事司和驻泰国使馆提醒在泰中国公民和机构,遵守泰国有关法令,避免到集会示威地区,遇紧急情况向驻泰国使领馆寻求帮助。建议拟赴泰的中国公民和团组视情推迟行期。